现有申请人温州十全实业有限公司要求将坐落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路1号,愿用途为工业的土地改变功能为 商业(文教、体育及办公配套设施),该项目建筑规模为土地使用面积699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 凡是对城市规划建设和本“五好文体中心大厦”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699550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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